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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今天你用“VPN”了吗?

近几年频发的“网约车杀人”案件,把顺风车一次又一次地推上了风口浪尖,其评价系统更是备受争议。顺风车车主可以对乘客进行评价,并会显示在乘客的个人信息中,司机在接单前就能看到这些,进而选择乘客。

评价系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因为有“颜值爆表”、“安静的美少女”这类的评价,被一些不怀好意的人利用,造成了惨剧。除了做坏事的人要担责外,剩下的究竟是技术问题、开发者问题还是公司经营的问题呢?这些都值得我们思考。

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技术与法律的关系,一个典型就是“VPN”翻墙问题。我曾经见过这么一个案例,一家科技公司的开发工程师小李,因为公司业务要求,准备在网上搭建“VPN”服务器,然后卖翻墙软件和会员账号来赚钱。

不过小李隐约感觉“VPN”是灰色地带,但又不太确定,所以来找我咨询。

我给了小李怎样的答案呢?我们先来了解“VPN”相关的知识和规定,你就可以明白了。

法律知识

“VPN”,即虚拟私人网络,是一种常用的安全通信方式。使用“VPN”软件连接外网,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翻墙”。

过去有不少企业使用“VPN”来保护通信安全,防止泄露商业秘密。后来也有不少个人使用“VPN”来连接外网、获取信息,很多“VPN”软件商应运而生。

但是,要注意的是,工信部曾明文规定,如果没有电信主管部门的批准,任何企业都不能自己建立或者租用“VPN”,开展跨境的经营活动。而对于有办公需要的外资企业和跨国企业,可以向合法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来租用“VPN”

另外,私人“VPN”、经营“VPN”业务的公司,在我国也都是不合法的。

2014年网信办的成立,再次加大了监管的力度,“VPN”软件也更难存活。已经有很多的个人或公司因为销售“VPN”而被判刑,而且相当一部分人被指控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因为这个罪名本身还有一些争议,在这里我不做过多讨论,你也不需要去记住它。但是,目前来看,私自搭建“VPN”并且售卖的行为,明显是违法的。

情景分析

明白了这些,我们都清楚,小李自然不能接下这个任务。他应当明确拒绝,并说服老板,不然甚至可以考虑辞职了。因为,如果公司开展售卖“VPN”的业务,可能受到以下处罚。

1.行政处罚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VPN”并对外销售,所有的违法收入都会被没收,还要交违法收入的3到5倍作为罚款。如果没有收入或者收入不到5万元,罚款为10万到100万元。情节严重的,网站也会被关闭。

2.刑事处罚

如果“VPN”销售业务的经营数额达到50万元,或是非法收入达到10万元,那么相关经营者犯非法经营罪。

而对于开发人员小李来说,如果他知道公司在做“VPN”的经营销售,还帮助公司搭建了服务器,就属于“知法犯法”。一旦公司行为构成了犯罪,小李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也就是“共犯”。

如果小李只是普通技术人员,按照公司的要求写代码、做开发,对于公司的具体业务并不知情,那么小李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至于写好的代码、开发的软件,是被公司用来合法还是非法经营,与小李本身没关系,也就不用对后续负责。

当然,这一点并不能成为逃罪的借口,需要技术人员有合理的理由,证明自己“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

这个界定,其实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技术中立原则。

技术中立,技术无罪,这话本身没任何问题。但要注意,这只是对技术本身的界定。就像我们说,一把刀作为工具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不管你买来是为了切菜剁肉还是打架砍人,都与生产厂商、刀具店的老板无关。但如果你明知某人要去寻仇,还送他一把刀,那就要另当别论了,你可能一不小心就是“共犯”了。

我们要知道,《刑法》处罚的不是“物体”,而是人。开发人员是不是有罪,要看开发者主观心理状态和客观情况分析,如果明知或应当知道技术是用来犯罪的,却依然参与开发,就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除此之外,还可能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我们开发或是经营的平台被其他人用来犯罪,比如有人通过直播平台来从事色情交易、或者进行非法的买卖。这时候,就涉及到了另一个原则,平台确责

因为技术中立原则本身有一定的容错性,总会有一些犯罪分子借机逃避惩罚,强化平台的责任就成了新的认识。比如开头说到的网约车事件,评价系统和开发人员并没有责任,但是打车平台本身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所以,如果你经营的平台被别人利用来犯罪,只有一种途径可以解决,那就是及时制止并且报警,防止被害人的损失再次扩大,不然最后吃亏的一定会有你。这种事情更不能看成商机,如果平台借机向犯罪分子收封口费或是索要分成,就可能成为共犯,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思维“法”宝

顺风车评价系统也好,“VPN”技术也好,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了技术与法律的问题。顺风车评价系统被罪犯利用了,“VPN”被非法销售,其实都不是技术的错,技术无罪,只不过被人利用犯了罪。今后我们学习的很多技术法律知识,你都能发现这一点,并要能透过技术,了解到背后的法律和人性。

接下来,我们回顾一下今天的内容:

  • 技术中立原则强调的是技术本身无罪,但是开发者和使用者是否有罪,要看具体情况界定。
  • 平台确责原则强调的是,平台被利用犯罪,平台经营者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并且这一原则有明显强化趋势。
  • 程序员作为公司的开发人员,如果对公司业务“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明知故犯,则可能会构成共犯,同样承担刑事责任。


其实在实际办案中,我最心疼的就是那些大学刚毕业的程序员。相当一部分人通过网上招聘,到一家公司来做技术,对公司的业务不太了解,也没有“合法”“违法”的概念。后来工作时间长了,知道了一些内幕,但是心存侥幸,觉得大家都在做也都没事儿,于是继续给公司提供违法技术服务,渐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如果你刚刚面临这样的处境,请记住,法律上适用“不知者无罪”,及时辞职并远离就是最好的保护手段。不要害怕公司的胁迫或者担心工资被扣,在保护自已的前提下,报警处理,让警察为你维护合法利益。

在广阔的计算机网络上,你的技术和思想可以创造整个世界,非常伟大也很浪漫。但是,人终究要连接现实世界,不能“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念写代码”,更何况,网络本身也是受网络协议限制的。明确了合法的边界,才能在其中更好地进行技术创作。

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那么,你对于正在使用的某个技术或者手段,有过深入的思考吗?是否合法又是否合理呢?欢迎留言写下你的思考,我很乐意与你讨论,也欢迎你提出自己的疑惑,我都将为你解答。

精选留言(15)
  • 岑小白 👍(13) 💬(0)

    这一篇感受最深。毕业快十年了,开头那俩年是真苦,对工作的唯一要求就是能养活自己,天真的以为“只要不是打砸抢烧黄赌毒就不算违法”。那些年互联网上各种灰产,一些新产品问世之初到处爬别家的内容,也没什么人关注“技术作恶”这个话题。 但现在不一样了,互联网上各行各业被盯的更紧了,隐蔽性再强也不能存侥幸心理。虽然自己不懂法律,但这些年一步步走过来,也见得多了,知道哪些钱能挣、哪些钱不能挣。学会拒绝诱惑,一点也不比钻技术容易。

    2018-11-21

  • Gopher 👍(54) 💬(3)

    个人搭建VPN,私用违法吗?

    2018-10-31

  • yason li 👍(25) 💬(1)

    请教老师: 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因为需要及时从国外的很多网站(如google、facebook、twitter等)获取一手的信息资讯、技术资源、或者为了商业保密所以需要自建一个VPN/隧道来翻墙。但是并没有用其来从事任何犯罪活动,请问这样仅个人使用会违法么?如果必须使用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呢?

    2018-10-31

  • 易若风云 👍(12) 💬(1)

    老师,请教下,搭建vpn,出售给朝鲜人民使用,违法吗?

    2018-10-31

  • Geek_d9e655 👍(9) 💬(2)

    “提供跨境电信服务”分明是一种经营行为,而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出售VPN服务却并不按照非法经营处罚。 根本问题在于翻墙违法,墙本身就合法么?

    2018-10-31

  • Alex.Wu 👍(3) 💬(1)

    我专门去了解过 目前国内跟没有单位能发vpn业务的许可,所以市面上所有vpn都是违法的,目前只有跨国企业报备的一些可以算不违法但是政策以后会如何难说

    2019-01-29

  • Sean Zhang 👍(2) 💬(2)

    我是一个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手里有公司的源代码。后来公司经营不佳,大量裁员,我就自己要求离职,去了原公司的其中一个股东开的公司。现在的老板让我把原公司的源代码拿过来部署一套服务自用,后期也有可能卖给其他公司收入服务费。这种情况作为技术人员,算是共犯吗?

    2018-11-12

  • 惜纸 👍(2) 💬(1)

    老师你好,像爬虫这种技术的合法性会讲解到吗?我给别人写过爬虫,但是没有进行出售

    2018-10-31

  • 蓝天 👍(2) 💬(1)

    使用他人搭建的VPN犯法吗?

    2018-10-31

  • David 👍(1) 💬(1)

    老周,想了解一下,如果是录制搭建vpn的视频教程并出售,这个违法吗?自己并不通过出售vpn账号或者服务器获利。

    2019-08-17

  • ... 👍(1) 💬(2)

    不转意思是不转让吗?我购买了某vpn一年3台设备的使用权,将其中一台设备按照1/3的价格转让给朋友,违法吗?

    2018-12-05

  • 👽 👍(1) 💬(1)

    关于为公司提供服务的问题。 我想问一下盗版软件的相关问题。 例如公司有需要,出一个某设计图或者文稿。 但是因为公司为提供正版设计图软件而使用了的盗版软件为公司提供了设计图。这种情况怎么界定呢。 另外就是现在的公司基本上都存在这个问题,例如半数以上的小公司应该用的都是盗版Office吧。还有盗版windows。请问如何评价现状呢?

    2018-10-31

  • 亮点 👍(0) 💬(1)

    周老师,那为啥国内有那么多卖VPN服务的,需要有什么资质?

    2018-11-08

  • 小喵喵 👍(0) 💬(1)

    前几天看了一个新闻。离职盗取代码、倒卖获利800万,像这个买方和卖方应该都是犯罪吧,一般分别判多少年?

    2018-11-04

  • 阿友 👍(0) 💬(1)

    外包公司给客户做的外包软件,客户拿来做违法行为,外包公司和开发人员有法律风险吗?(同问)

    2018-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