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摊贩的社会经济根源与空间政治》 唐骋华解读
《城市摊贩的社会经济根源与空间政治》| 唐骋华解读
关于作者
黄耿志,广州地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长期致力于中国“非正规经济”的研究,以及摊贩问题的调查和研究,是我国在该领域的权威学者。
关于本书
《城市摊贩的社会经济根源与空间政治》是研究我国摊贩问题的权威作品。它揭示了城市摊贩产生的根源,以及城市既需要摊贩,又排斥摊贩的原因。在大量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描述了中国城市摊贩的生存状态和管理模式。可以说,《城市摊贩的社会经济根源与空间政治》是迄今为止,国内对城市摊贩问题最为详尽和深刻的研究。
核心内容
首先我会讲述摊贩经济的性质,它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随后,我将分析摊贩产生的根源,特别是中国的情况,摊贩给城市带来了哪些好处,又有什么负面作用?面对负面作用,地方政府是如何应对的?在这里,我将介绍纽约模式和新加坡模式,然后以这两个模式为参照系,讲述我国的地方政府,对于摊贩的认知和管理,发生过和正在发生哪些变化?
你好,欢迎每天听本书。本期为你解读的书叫《城市摊贩的社会经济根源与空间政治》。这里的摊贩,指的是在城市里摆地摊儿的,即流动摊贩。对这些人,城里人可以说是爱恨交加:爱,是因为离不开,赶公交的时候买个早点,逛街时买两件便宜又好看的衣服,深夜吃个夜宵,这些,都靠摊贩提供,可以说,他们极大地方便了城市生活;但另一方面,摊贩影响市容市貌,破坏居住环境,甚至带来治安隐患,这又令人担心和恼火。
其实,这种现象不是中国独有的,全球各大城市,像纽约、巴黎、孟买、北京、里约热内卢……摊贩的身影随处可见,他们的存在,有着深刻的原因。本期给你介绍的这本《城市摊贩的社会经济根源与空间政治》,就分析了摊贩产生的根源,摊贩的价值,以及人们为什么对摊贩又爱又恨。
这本书的作者黄耿志,是广州地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长期致力于中国“非正规经济”的研究。他搜集了大量一手资料,并且广泛参考了国际上的相关理论和经验。所以这本书里,不仅有精彩的理论阐释,还有很多摊贩的个人经历和感受。这些鲜活的材料,有助于人们了解摊贩的生存状态,理解城市为什么既需要摊贩,又排斥摊贩。在这个基础上,作者旨在探索出一种合情合理的摊贩管理模式。
接下来,就让我们把目光对准城市摊贩这个群体。我首先会讲述摊贩经济的性质,它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随后,我将分析摊贩产生的根源,特别是中国的情况,摊贩给城市带来了哪些好处,又有什么负面作用?面对负面作用,地方政府是如何应对的?在这里,我将介绍纽约模式和新加坡模式,然后,以这两个模式为参照系,讲述我国的地方政府,对于摊贩的认知和管理,发生过和正在发生哪些变化?
我们首先来讲,摊贩在社会经济中的位置。经济学家把社会经济,分成两大部分:正规部门和非正规部门。正规部门指的是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各类私营企业、商家等,他们构成了社会经济的主要内容。剩下的,就被归入非正规部门,它们包括家庭作坊、自由职业者、乞讨人员等,当然,还有摊贩。
也就是说,城市摊贩属于非正规部门。那么,他们在社会经济中,占多大比重呢?据估算,2010年的时候,我国全部就业人口中有5.2%是城市摊贩,论规模,只相当于正规个体私营经济的17%。光看比例,城市摊贩似乎微不足道,可别忘了,中国是人口大国,再低的比例,只要换算成绝对数量,你的感受就不一样了。2010年,我国城市摊贩的人数在1664万到1949万之间,取平均值的话,约1807万。如果把农村摊贩也算上,这个数字,将高达3500万。这是什么概念呢?相当于2017年北京的常住人口,加上深圳的常住人口。
两座超大型城市的常住人口总和,这个基数,可以说是非常惊人了。而且其中有一多半,集中在城市。城市为什么会吸引摊贩呢?国际上的流行看法是,随着城市化发展,农村人口纷纷涌入城市,但是正规部门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容纳不了那么多劳动力,于是相当一部分人,进入了非正规部门,其中就包括去做摊贩。这是经济学家对于摊贩为什么会产生给出的普遍解释,印度、拉美的经验,证实了这个解释,不过,中国的情况不太一样。
1949年以后,我国实行严格的城乡二元制度,人口不得随意流动。所以直到1970年代后期,我国的农村人口,仍然占总人口的80%以上。改革开放后,国家对人口流动的控制逐步放松,农村人越来越多地跑去城市找机会。受学历、技能、社会关系等因素的限制,他们中的大多数,只能做农民工,去建筑工地搬砖,进服装厂做小工,做公司保洁员等等。农民工虽然赚的是辛苦钱,但毕竟算正式工作,而有些人,连做农民工的机会都没有,只好走街串巷当摊贩,挣点小钱。
这种看法,能够部分解释我国城市摊贩产生的原因。不过,本书作者黄耿志提出,情况恐怕并不那么简单。因为流行的看法,其实包含了两个前提,但这两个前提,在中国都不成立。
第一个前提,城市摊贩主要来自农村,这跟黄耿志的调查结果不相符,他发现,很多摊贩是城市居民。第二个前提,农民因为找不到工作,才做了摊贩。假设真是这样,那反过来理解,随着经济发展,就业岗位增加,摊贩的数量就应该减少。但现实恰好相反,从1980年到2010年,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与此同时,城市摊贩的数量却在不断增加。这是不科学的。
看来,中国城市摊贩的产生,有自己的原因,你无法用一两个理由,去解释他们为什么会从事这个行当。那怎么办呢?这本书采取了另一种方法,就是根据摊贩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把他们分成四类群体,然后,逐一考察他们入行的动机。
城市摊贩的第一类群体,就是农民。从根本上说,这是城乡差距太大的产物。据统计,从1978年到2006年,国家用于农业的财政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下降了5.58个百分点。资源更多地向城市倾斜,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越拉越大。到2012年,城市的人均年收入是农村的3.3倍。如果跟一线城市比,差距就更明显了。
这让农民普遍感到:种田不赚钱。黄耿志采访了大量摊贩,他们说,在老家辛辛苦苦种一年地,刚刚够勉强糊口,几乎存不下钱。那孩子的学费怎么办?老人的赡养费怎么办?所以只能进城谋生路。当然,进城不等于当摊贩。实际上,多数摊贩干过建筑工、清洁工、餐馆服务员、矿工、保姆等各类工作,直到最后,才选择去摆地摊。这是为什么呢?
最容易想到的一点是,打工收入太低,而且缺乏保障。一个河南籍摊贩说,她刚到广州的时候在餐馆洗菜,一个月八九百块钱,干了两年,也才1100块,而且已经到顶了。另一位河南籍摊贩表示,他在北京当建筑工,包工头常常克扣工资,或拖欠工资。相比之下,做摊贩虽然收入不稳定,但总体上赚得比打工的多,还不用担心工资被拖欠。
另一个现实问题是,打工规矩太多,很难兼顾家庭。农民工通常上有老、下有小,不少人还把孩子带着。他们都需要照料,尤其是女性,肩上的家庭责任更重。但工厂有严格的规章制度,迟到、早退、请假,经济上都会有损失。一名广西来的女摊贩说,从前她在印刷厂打工,工资不错。可有了孩子以后,没时间照顾,只好辞职。而摊贩的时间比较自由,想收摊就收摊,灵活多了。除此之外,打工的上升空间有限。农民工从事的工作,技术含量低,很难提高技能,当上管理人员的概率也很低。不少摊贩表示,他们在工厂里干了七八年,还只是个普通工人,觉得没有前途,就离职了。
所以说,很多人决定当摊贩,并不是因为找不到工作,而是因为原来的工作不符合自己的期望。他们是主动选择成为摊贩的,这跟流行的观点,很不一样。
城市摊贩的第二类群体,是下岗失业人员。这个群体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国企改革。那些效益不佳、长期亏损的国企,要么资产重组,要么私有化,要么破产。在这个过程中,大量国企员工下岗。据统计,从1997年到2005年,全国下岗职工的数量,达到2200万。与此同时,政府推出“再就业工程”,帮助将近2000万人重新找到了工作。尽管成效很大,但仍然有200多万名下岗职工,处于待业状态,其中不少人,开始以摊贩为谋生手段。一位来自湖南的摊贩说,在老家的时候,他在当地国企上班。后来企业倒闭、职工下岗,为了养活三个孩子,他只好跑到广州摆小摊。这位摊贩的处境,很有代表性。
除了国企,私营企业同样面临亏损、破产等风险,每年都会解聘一些员工。因为技能、年龄等原因,他们很难再获得满意的工作,只能做摊贩。此外,社会上还存在着某些边缘人,包括残疾人、拾荒者、流浪者等,他们通常找不到正式工作,也会加入摊贩的队伍。一位湖南农村的年轻人告诉调查者,自己身患残疾,又不甘心吃低保,就来广州找机会,可工厂都不要他,所以只能摆地摊来养活自己。
城市摊贩的第三类群体,是小商人,以及想要经商的年轻人。所谓小商人,指那些曾经在公共市场、购物城和商业街等地方,开店铺的人。他们怎么会离开固定的经营场所,来做流动摊贩呢?原因是,他们遭遇了各种各样的困境,最终决定,还是摆地摊吧。例如,一位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的大学生表示,自己本来在市中心租了个店铺,售卖民族工艺品。可租金连年上涨,从两三千飙升到两三万,实在承受不起,干脆摆地摊了。
还有一些人,想要经商,但苦于缺乏资本跟经验,所以就从摆地摊做起。一位女性摊贩说,做生意最关键的,是要知道去哪里拿货性价比最高,还要掌握一点服务技巧,这些,通过做摊贩都能学到。
城市摊贩的第四类群体,是低收入者。他们大多数是底层工薪族,工作辛苦,但收入微薄。单身的时候还好说,一旦成家立业,开支急剧增加,就必须赚点外快了,而摆地摊,是最容易操作的方式。一位女性摊贩表示,她在服装店上班,工资两三千块,刚够养活自己和两个女儿,存不下钱。出来摆地摊,是想贴补家用,也给孩子攒学费。
好了,构成城市摊贩的四类群体,就都介绍完了。从中,我们可以归纳出两点结论。第一点,从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来看,四类群体具有相似性,他们都处在底层,要么曾经是农民,要么是下岗工人、社会边缘人。普遍收入低,甚至没收入,也得不到尊重,上升通道非常有限,这是他们做摊贩的主要原因。
第二点,从动机看,这四类群体又很不一样。曾经的农民工,是因为对现有工作不满意,才去做摊贩的,具有主动性;那些想靠摆地摊积累资本和经验,为经商打基础的,主动性就更强了;而对于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者来说,做摊贩,更多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仅仅是求生存而已。
接受这两个结论以后,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城市摊贩的社会价值。
首先是吸纳劳动力。我国的城市摊贩,2010年就已经达到1800多万,是当年大学毕业生的3倍多。就算拿2017年的数据来比较,也要超过2倍。这么庞大的人口,如果都依赖政府救济,将给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而做摊贩,不仅让这1800多万人能够自力更生,还创造出经济效益,改善了生活水平。进一步说,这1800多万人去做摊贩,对于保持社会的稳定,也是非常有利的。试想一下,如果农民进城后无事可干,成为社会闲散人员;如果国企职工下岗后,满肚子怨气无处发泄;又如果,低收入者彻底失望,将会带来多少社会隐患?而现在,他们至少能通过自己的努力,不使生活陷入绝境,这其实就间接地维护了社会秩序。
其次,摊贩的存在,方便了城市生活。这跟摊贩的经营内容密切相关。黄耿志调查发现,广州摊贩主要售卖水果蔬菜、自制熟食和饮品,这三样,占据了售卖产品的46%以上。其他产品,还包括服装、玩具、工艺品、日用品、电子产品等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摊贩不卖的。因此,黄耿志把城市摊贩称作“流动超市”,他们极大地便利了城市居民的日常消费。
这种便利性,在大城市就显得尤为重要。经济学家陆铭在《大国大城》这本书里指出,北京、广州这样的国际大都市,拥有庞大的工薪阶层、中产阶级和高端人才,他们需要有人在餐饮、服饰、休闲等各方面提供服务。这种服务是多层次的,他们既会去高档餐馆、购物中心消费,也会在路边摊吃早点、夜宵,买短裤、耳坠、充电器什么的。而后者,就是摊贩的商机了。这也是为什么,摊贩喜欢往北上广深跑,而且喜欢到市区摆摊,因为那儿潜在客户最多。
对这一点,城市居民平时可能感触不深。但是,假设有一天,北上广深的摊贩统统消失了,那么,工薪阶层和中产阶级很快会发现,生活不再那么便利,吃个早点、买个小物件,都变得麻烦了,生活的成本也在上升。所以说,城市离不开摊贩,这是城市居民的需求所决定的。
但另一方面,摊贩也确实造成了很多困扰。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占用公共空间。摊贩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要摆摊,通常就得违法占道。单个来看,一个摊贩似乎占不了多少地方,但是累计起来,面积就很吓人了。例如,广州市区大约有30万名摊贩,总共占用了32万多平方米的公共空间,相当于45个标准足球场。想象一下,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新建45个足球场,会是一幅怎样的景象?
公共空间被占用,对两类人产生了巨大影响。一类是周边居民。摊贩们占据人行道、阻碍交通,已经令他们很不满了。而那些烧烤摊,油烟飞扬、污染环境、制造噪音,就更让居民厌恶,于是就很容易产生矛盾。我们来看彭浦夜市的例子。彭浦夜市,曾经是上海最热闹的夜市,每到晚上,街道两旁就摆满大排档、服装摊,形成了一条长达两公里的摊贩聚居区。这里人声鼎沸,热闹非凡,成为上海最繁荣的夜市。彭浦夜市的名声甚至传到国外,有老外千里迢迢,专程过来体验一把。但对周边居民来说,夜市带来的吵闹、混乱和肮脏,严重干扰了日常生活。居民不断投诉,要求整顿,他们还多次跟楼下的摊贩爆发冲突。于是,在2013年11月底,政府决心取缔,彭浦夜市自此消失。
另一类对摊贩不满的群体,是正规商户。他们的槽点在于,自己要办证件、付租金、缴纳税费,而这些成本,对摊贩来说几乎不存在。如果双方卖同样的商品,摊贩就能把价格压得很低。正规商户认为,这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而作为合法经营者,自己的权益理应得到保护,有关部门应该驱逐摊贩。
对地方政府来说,摊贩同样带来了很多困扰。首先,摊贩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对正规商户的合法经营造成冲击,以及摊贩对城市公共空间的占用,这些都增加了地方政府的管理成本和执法成本。特别是在摊贩集中地区,基层工作人员常常忙得焦头烂额。其次,摊贩的构成鱼龙混杂,大多来自偏远地区、社会底层,而且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就很容易造成治安隐患和安全隐患。最后,摊贩售卖的大多是廉价低端产品,对经济发展贡献并不大,也不可能升级。因此地方政府通常会认为,摊贩的存在,拉低了产业品质和生活品质,不利于树立城市形象,对招商引资有害处。
上面这些因素,并不是中国独有的,发达国家也普遍存在。城市和摊贩的冲突,可以说是全球性难题。那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呢?根据解决方法的不同,大致可以分成两类,纽约模式和新加坡模式。
先说纽约模式。著名法学家蔡克蒙,在论文《中国城管能从外国学习哪些经验》中,介绍了纽约的摊贩管理模式。早在1691年,也就是纽约刚刚诞生的时候,纽约市就出台法规,对摊贩的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的约束,到1707年,摆地摊被彻底禁止。这个禁令一直持续到19世纪末。从那时起,随着美国经济的腾飞,欧洲移民纷纷涌向新大陆。其中,发展最为迅速的纽约,成为他们的主要目的地。其中一些人,因为找不到工作,就冲破禁令,做起了摊贩。1925年的统计显示,纽约的摊贩中,63%为犹太移民,32%为意大利移民。这个群体,基本由移民组成。而他们的消费者,也是移民。因为移民初来美国,消费能力有限,正需要摊贩的廉价商品。于是纽约的摊贩经济实际上成了移民经济。
这时候,政府要彻底取缔摊贩,已经不太现实了。于是他们转变思路,从严禁改成严管。一方面,针对街头摆摊等行为,政府予以打击,另一方面,由政府出面,建立室内市场,试图让街头摊贩变身为室内商户。然而,纽约市政府并没能达到目的,摊贩们仍然出现在街头,跟管理人员打游击。尤其是在1930年代,由于遭遇前所未有的经济危机,美国陷入了大萧条,大量工人、白领、公务员都失业了。为维持生存,其中不少人也摆起了地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坚持取缔摊贩,既不近人情,也势必导致严重的社会冲突,所以纽约市政府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是,政府严管摊贩的初心,并没有消失。到了1979年,纽约市推出了新的摊贩管理制度。这个制度规定,只有获得政府颁发的执照,摊贩才能合法经营。那么有多少执照呢?853个。谁都看得出来,以纽约高达数百万的人口规模,只给摊贩这么点执照,无异于杯水车薪。而且,这些执照优先发给退伍军人、残疾人士,一般人想拿到,几乎就不可能。
对于这样的政策,社会舆论进行了长期的批评,但纽约市政府固执己见,拒绝松动。1998年,时任纽约市长的朱利安尼宣布,将对街头摊贩采取清理行动,这引起了纽约摊贩的集体抗议。1999年2月,一名非洲裔青年摊贩,因为在曼哈顿的马路上贩卖手套和帽子,被警察击毙,这引发了更大范围的抗议。即便如此,纽约市政府也没收手,而是将清理进行到底,并且打死摊贩的警察,没受到任何处罚。
为什么纽约市政府要对摊贩下狠手呢?因为城市管理者认为,摊贩损害了纽约的城市形象,对公共秩序产生了危害,降低了经济品质。所有这一切,都将影响资本的投入和扩张,因此,摊贩人数必须严格控制,没有执照的摊贩必须被打击。这得到了中产阶级、企业家和金融家的支持,他们构成了纽约市民的主体,也是最为依赖秩序和资本生活的群体。对纽约市政府来说,他们的利益和意见是最重要的,而摊贩和他们的客户,属于社会底层,其利益应当服从主流社会。因此直到近几年,纽约的摊贩执照也只增加到3100个,相比于870多万的常住人口,简直不成比例。尽管如此,纽约市政府也没有放松管理的意思,对非法摊贩的打击是持续不断的。
纽约的这种管理思路,实际上是变相取缔摊贩。至少,要将摊贩的数量,控制在最低限度内,使其对城市运行,不至于产生大的影响。
相对于纽约模式,新加坡模式要宽松许多。根据蔡克蒙的论文,新加坡也曾是摊贩遍地,令政府非常头疼。从1971年起,新加坡开始建立摊贩中心,摊贩中心拥有完善的水电设施,通风良好,卫生条件也有保障。新加坡政府还进行补贴,大大降低了每一个摊位的租金,这让摊贩愿意入驻。到1988年的时候,新加坡已建成180多个摊贩中心,给23300多名摊贩颁发了执照,街头流动摊贩已基本消失。
新加坡人口比纽约少,其合法摊贩的数量,却是纽约的七八倍。这说明,新加坡模式的主旨,是把摊贩纳入到城市的经济和管理体系中,在承认摊贩是城市的重要群体的基础上,进行统一管理。
那么,中国的摊贩管理模式,又是怎么样的呢?如果参照纽约模式和新加坡模式,我们可以说,它经历了一个从纽约模式向新加坡模式转变的过程。
起初,我国的几个主要城市,对摊贩的态度跟纽约类似,也是排斥和取缔。比如,黄耿志在书里介绍,1996年,广州市政府推出的新条例规定,凡是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并且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到2007年,广州已经建立了全方位的摊贩监管体制,不仅有城管巡逻,电子监控,还建立了综合执法体系,对摊贩聚集的街道进行网格化监控,定点清除,基本做到360度无死角。
广州的做法并不是孤立的,事实上,从1990年代中后期,到21世纪初的十几年间,从北京到广州,从上海到武汉,全国各大城市都在积极管理或者说清理摊贩。但是正如黄耿志一再强调的,摊贩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不是光靠取缔,就能解决的。而且,如果执法手段太过强硬,很容易引起摊贩的反抗,严重的,会酿成公开的冲突。据广州城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从2005年到2009年,仅广州一地,摊贩暴力对抗执法的事件,就发生了2600多起,导致1679名城管受伤。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对摊贩,市民也有很多不满,但是只要暴力事件曝光,社会舆论通常会站到摊贩一边,抨击城管野蛮执法,欺压弱势群体。
例如在2006年的“崔英杰事件”中,北京摊贩崔英杰暴力抗法,刺死了城管队长。然而事后的背景调查显示,崔英杰从小到大都是好学生,做摊贩后也是温和有礼貌。于是舆论几乎一边倒地同情崔英杰,认为是城管的野蛮执法激怒了老实人,最终导致了悲剧。
需要说明的是,暴力事件是少数,只不过它能引起广泛关注。事实上据黄耿志统计,90%以上的摊贩,都没有跟城管发生过直接冲突。他们的应对方法,是所谓的软抵抗,就是看到城管来了,就转移阵地;等城管走了,再返回。摊贩们管这个叫“敌进我退,敌退我进”。
所以事情明摆着,强行取缔,是治标不治本,并且得不到社会主流的支持,有损执法者形象。有鉴于此,地方政府开始摸索新的管理方式,总结下来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分而治之,疏堵结合。基本思路是,把城市空间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禁止摆地摊,另一部分,则允许摊贩在获得执照的情况下摆地摊。划分的依据是,在重要商业区和交通要道,这些人流量大的地方,禁止摆摊,保证交通秩序。而在一些人流量较少的区域,如居民区周边、城郊等地,建立市场,颁发执照,允许摊贩合法经营。
当然,具体操作的过程中,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据黄耿志调查,对于地方政府划出的,允许摆地摊的区域,摊贩们有通常会有几个意见。
首先是人气不足。对摊贩来说,人流量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但是那些地方,地方政府为了保证公共秩序,通常严禁摆摊。其次是缺少灵活性。摊贩的客户主要是工薪阶层,而政府设定的经营时段,通常是他们的上班时间。最后是成本问题。流动摊贩成本很低,但是成为固定摊主后,要支付租金、管理费等,成本骤然增加。这些,都需要地方政府进一步改善解决。
我们来回顾一下本期内容里的知识要点。
第一,城市摊贩是全球性现象,在社会经济中,有着重要位置。根据2010年的数据,我国城市摊贩达到1807万人,相当于一座超大型城市的人口。因此,这个群体的生存状态不容忽视。
第二,我国城市摊贩由4类群体构成,分别是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小商人,低收入者。他们做摊贩的原因各不相同,有的是不愿意被正式工作束缚;有的是从企业下岗,为了生存;有的是想从摆摊做起,积累资本和经营,将来做生意;还有的是兼职做摊贩,增加收入。但他们的处境具有相似性:处于社会底层,学历低、收入低,靠做摊贩来谋生。只要这个处境不改变,摊贩就不可能消失。
第三,城市居民对于摊贩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摊贩给日常生活带来了便利,人们离不开他们。但是,摊贩对公共空间的占据,影响市容市貌,破坏居住环境,还造成了安全隐患,这又让人困扰。所以,很多冲突也就由此产生。
第四,我国对城市摊贩的管理,经历过一个变化。早期比较严厉,采用禁止、取缔等方式,导致了一些公共事件的爆发,而且效果也不好。2010年前后,以广州为代表,一线城市陆续采用“堵疏结合”的管理方式,取得了一定效果。
撰稿:唐骋华 脑图:刘艳 转述:顾一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