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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 朱伟解读

《长恨歌》| 朱伟解读

关于作者

王安忆,1954年生,上海人,中国作协副主席,著名作家。代表作有长篇小说《长恨歌》《启蒙时代》《天香》等。王安忆小说的题材大多集中在上海以及周边地区,有非常强的地域特色。2013年,王安忆获得了法国政府颁发的法兰西文学艺术骑士勋章。

关于本书

《长恨歌》是王安忆最著名、也最畅销的小说,这本书获得了中国文学长篇小说的最高荣誉茅盾文学奖。王安忆是从报纸上看到一则旧社会上海小姐的新闻,萌生了灵感,才构思出了这部小说。她把人物的命运放到上海在二十世纪风云变幻的历史中去,显得十分有分量。

核心内容

小说的主角是昔日的上海小姐王琦瑶。王琦瑶本是弄堂女孩,偶然的机缘被选成上海小姐后,人生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基本上无法自己掌控。王安忆用非常华丽的语言写了王琦瑶的一生,40多年岁月娓娓道来,功夫全在王安忆对人物关系细致精彩的判断。在这本小说里,王安忆特别深刻地阐述了红颜薄命这个话题。

你好,欢迎每天听本书,我是朱伟。我会在得到为你解读一系列中国当代文学经典,在这些作家成名的时候,我曾经担任过他们的编辑,了解他们,也见证了那个时代。希望你喜欢这份特别的解读。

今天我们讲王安忆的《长恨歌》。

还是先讲一下《长恨歌》的创作背景。首先,《长恨歌》是王安忆的第6部长篇小说,她至今为止一共写了13部长篇,仅次于贾平凹,贾平凹是16部。王安忆的第一篇长篇小说是1984年的《69届初中生》,她自己就是69届。“文革”开始的时候,她其实是小学的六年级。之后的四部分别是1985年的《黄河故道人》,1987年的《流水三十章》,1992年的《米尼》和1993年的《纪实与虚构》。《长恨歌》是1995年在南京的《钟山》杂志上连载的,1996年由作家出版社出版,篇幅是30万字。2005年获得了茅盾文学奖。

其二,《长恨歌》是王安忆成名15年以后,长篇小说的一个里程碑。王安忆的成名作是1980年发表的一个短篇小说,叫作《雨,沙沙沙》,这个小说里的主角叫雯雯。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69届初中生》中的主角也是雯雯。有人说,这个雯雯就是王安忆自己。王安忆纠正说,这其实是一种个人情绪。

王安忆的创作是从小我走向大我的过程,这个小我就是个人情绪,个人情境,大我就变成时代环境中,个人命运的思考。其实从《纪实与虚构》开始,她就开始迈这个台阶。

《纪实与虚构》这部小说,表面是她自己寻找家族史的所谓的纪实,其实是纵横了一部千禧史,所以王德威说它是一部野心庞大的历史小说。王德威是一位比较权威的,研究现代文学的专家,是台湾人。

从《纪实与虚构》开始,王安忆就有了将自己放进一个更大空间的要求。王安忆的厉害之处在于她的定力,我比喻她是一个优秀的马拉松选手。跑马拉松要靠耐力,这个耐力不仅要不断地跑下去,而且要不断地超越自身的局限。《纪实与虚构》就挑战了她自身的局限,解决了她自己的格局,同时这本书也为她站在高处来写上海这座城市弄堂里的王琦瑶做了叙述角度变化的铺垫。王琦瑶就是《长恨歌》里的主角。

第三,《长恨歌》的故事其实是简单的,按照王安忆自己的说法,她是某年在一张小报上看到一个曾经的上海小姐,被年轻人杀了的故事,引发了写这部长篇小说的欲望的。也因此引发了许多热心读者对事实的考据。

上海小姐类似于现在选美的香港小姐。我读到过一篇文章,这个文章考证到上海1983年有一桩凶杀案,被杀的是一个71岁的老太太叫蒋梅英,据说曾经是当年上海的十大美女之一,戴笠也和她跳过舞。杀她的凶手是跟她保持了十多年隐密恋情的一个年轻的公安干部。但是1946年的《申报》,这位蒋梅英却不在榜单中,按照当年的年龄推算,她获得美称应该是在三十年代。1946年的三小姐,也就是选美的第三名叫刘德明,确实是19岁,平民出身,在《申报》上面还留有她的照片,但是这个照片很难和小说里的王琦瑶画等号。

这篇文章很有意思,它所提供的创作背景,也许王安忆只是隐约地读到,我想她不会去翻《申报》,因为小说是对虚构想象力的考验,她并不需要事实作为基础。王安忆之所以要安排王琦瑶在1946年入选,我想是要解决就业的年龄问题。《长恨歌》讲了一个四十多年的故事,故事是从16岁的王琦瑶进电影厂,看到一个女人在夜半死亡的拍摄现场开始。到43年后,她明白,这个被杀死的女人其实就是她自己而结束。她死的时候59岁,结局还不至于像71岁的蒋梅英那样不堪。

接下来,我们就来说《长恨歌》的故事。刚才我说了,《长恨歌》的故事其实非常简单,写得是主角王琦瑶的43年,这个“琦”和“瑶”都是美玉的意思。王琦瑶长在上海的弄堂里,说明她是小家碧玉,不是大家闺秀。大家闺秀是住在花园洋房里的,但是底层也长不出王琦瑶来。

王安忆描写她家的前客厅,是有一套、半套红木家具的,她父亲是坐在早晨的有轨电车里去上班,母亲是坐在下午的三轮车里去剪旗袍料子。王琦瑶是弄堂里长出的美女,不要说在上海这种地方,即使是在小城镇都不会是长在深闺无人识的。一旦长成了美女,就会走出弄堂。

王安忆写“王琦瑶”们,用了一个词:待字闺中。她们追潮流,崇拜明星,也想把时代精神披挂在身上;但她们又知道,家底没有实力,于是常常就感伤。王安忆写:伏天晒霉的日子,王琦瑶望着母亲的垫箱,就要憧憬自己的嫁妆。红颜为什么薄命,其实也不新鲜。所以王安忆说,关键是怎么写,写什么。怎么写呢?《长恨歌》在结构上分成三部,第一部写40年代王琦瑶美的发现和释放,从1943年她16岁开始,到1948年她21岁结束。第二部写王琦瑶已经成了零落之花,回到乡下外婆家邬桥,一个干净的少年阿二说了一句,要到上海做工去养她,就触发她回到了上海。

从篇幅上看,第二部是最长的,王安忆写王琦瑶自学了三个月,成了新社会自食其力的一个打针的护士,又回到了弄堂。这时候交代王琦瑶的年龄是25岁,应该是1954年。第二部一直从50年代写到60年代“文革”,“文革”的时候,王琦瑶已经37岁了。

第三部是从王琦瑶的女儿薇薇15岁写起。薇薇是1961年出生的,1976年是15岁。写薇薇是为了带出她的同学张永红,这是一个“文革”时候的名字。写张永红是为了王琦瑶最后的落幕,这是一个新时代了。结尾的王琦瑶死在了1986年的春节。

《长恨歌》的这三部分里,四、五十年代的旧上海,王安忆展开想象力的翅膀,都写得非常好。八十年代是她亲历的,但也许因为她对张永红、老克腊、长脚这一类的青年其实并不熟悉,王琦瑶晚年的心理也很难把握,所以反而写得弱。老克腊和长脚这两人,我后面还会再专门讲到。

王安忆习惯线性叙述,就是用时间的长度来表现命运的沧桑。王琦瑶生命中遇到了一连串的男人,决定了她的命运跌宕起伏。16岁,她被同学吴佩珍带到电影厂,遇到了一个导演。这个导演特别看好她,就让她试镜头,在镜头里,导演觉得王琦瑶不适合拍电影。王安忆是怎么描写导演在镜头里觉察到他自己的失误的呢?她说,导演发现王琦瑶的美是家常的,是在客堂里头给自己人欣赏的,她的美是忠诚老实的,不是戏剧性、兴风作浪的,是拘泥的美。于是王琦瑶和导演就错开了。

到了50年代她才知道,这个导演其实是共产党。她准备参加上海小姐的评选时,这个导演还专门请她吃饭,劝阻过她。王琦瑶后来笑称,“假如那时候听了他的话,就不是蒋丽丽革命,是我王琦瑶革命了。”蒋丽丽是她的同学,后来参加了革命,成了革命干部。

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程先生。程先生是做铁路工程的,业余爱好是摄影师,小说里描写他是分头,金丝眼镜,三件套的西装,英文很地道,戴礼帽,手里还拿着手杖。程先生给王琦瑶拍了照片,刊登在《上海生活》的封二上。程先生又和蒋丽丽联手,帮助王琦瑶,让她在上海的选美比赛中成了第三名。蒋丽丽是王琦瑶同学里家境最富裕的,住在花园洋房里头,有汽车间。蒋丽丽是王琦瑶的经济支持,程先生是她的气质支持。蒋丽丽其实是被程先生推动着走的,她喜欢程先生,程先生却喜欢王琦瑶,这也是俗套的三角,关键在写法。

王安忆写蒋丽丽让王琦瑶搬到她家里,住在书房里,窗户对着花园,月影婆娑。王琦瑶就感觉到,蒋丽丽家里的月亮也和自己家里的不同。怎么不同呢?自己家里的月亮是天井里的月亮,有厨房烟熏火燎的气味;这里的月亮却是小说里的意境,有花影藤风的。在这里,夜里的声音都是无名的,不像自己家里,谁家的孩子哭,抽水马桶的落水声音都是有名有姓的。

程先生是怎么喜欢上王琦瑶的呢?王安忆写程先生看她的照片,也不是绝顶的漂亮。照片里的王琦瑶只能用一个字形容,那就是乖。那种乖似乎是可着人的心裁剪的,五官、体态都是乖的,布旗袍的花样也是最乖的那种,细细的,一小朵一小朵,要和你做朋友的。

王安忆又写程先生的感觉,说照片上的王琦瑶不是美,是好看。美和好看有什么区别呢?美是凛然的东西,有拒绝的意思,还有打击的意思。好看却是温和、厚道,还有一点善解,亲切的,适度从容,有益无害的。王安忆小说中丰满的魅力就是由这些细节的针脚连接起来的。一件讲究的衣服要看布料,更要看针脚。

王琦瑶成了选美的第三名,就成了上海的三小姐,成了明星,就有很多人来追求了,她也就面临选择了。这时候,王琦瑶怎么看程先生呢?她说,程先生是一个已知数,没有着落的一个倚靠,退上一万步,最后还有个程先生,万事无成,最后也还有个程先生。这个判断很冷酷,但是很符合弄堂里头长大的王琦瑶。而且,很要命的还是,程先生的痴心,把王琦瑶的心给抬高了。所以,当李主任出现后,王琦瑶几乎是没有压力,就放下了程先生。

王安忆是这么写王琦瑶的选择的,她说: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李主任是决定一切的。程先生这是要由别人替他做决定的。

李主任是一位国民党的神秘大官,你可以把他理解成戴笠一样的人物。李主任是当天汽车送回家,就约明天晚上的晚饭,第三天就到老凤祥给她买了宝石戒指。王安忆的叙述中间有很多很精彩的评述。她说,程先生虽是男人,却因为温存的天性,又要投合王琦瑶,也就成了女人。李主任却是大世界的人,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来去都是由他的。李主任不是接受别人的爱,是接受别人的命运,将人的命运拿过去,一一给予不同的负责,王琦瑶要的就是这样的负责。

李主任是身居高位,在时局的漩涡中,跟戴笠当初的处境很相似。戴笠当初也确实是金屋藏过娇。王安忆也专门安排李先生最后死于空难,和戴笠一样,只不过时间是1948年而已。

李主任让王琦瑶住进了爱丽丝公寓,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的木盒,里面是金条。有多少根呢?王安忆只写“一些”,没交代。这个爱丽丝公寓也有热心的读者考察,说其实就是上海音乐学院附近,比利时人的克莱门公寓。

王琦瑶的第三个男人就是第二部里的康明逊。第二部里,王琦瑶回到上海,住进了平安里。康明逊是平安里富裕人家严师母的表弟,他在北京读的大学,毕业后分配到甘肃,他不去,在家里靠着父亲在银行存款的利息过日子,是严师母拉到王琦瑶聚会圈里的第三位。第四位就是萨沙,他是革命烈士和苏联女人留下的混血儿,是康明逊为了满足严师母想打麻将的要求,拉进来的。

王安忆回避了50年代政治环境对生活的影响,比如说公私合营、反右。公私合营只写到了严先生成了挂名的副厂长,比他级别高的康明逊的父亲就办了退休,回家吃老本。王安忆写的是挂上窗帘以后,从大资变成小资的生活。下午茶的点心、汤圆、咖啡、蟹粉小笼包,围炉夜话里的暖锅、蛋饺、烤鱼干、烤年糕片、酒酿圆子,关起门来就浑然不觉外面的世界。

王安忆通过王琦瑶的眼睛,写康明逊是细致、善解人意,又周到的。他每天帮着王琦瑶准备下午茶,知书达礼,产生情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两人的关系,王安忆是写得极其微妙的,王安忆说,这件事情他们都知道,却都要装作不知道,但只能自己装不知道,不许对方也装不知道。他们既要提醒对方知道,又要对方承认自己不知道。就像绕口令。

康明逊有一回打麻将的时候看王琦瑶,灯光从上面照下来,脸上遮了阴影,她的眼睛在阴影里头亮着,忽然一扬眉,笑了,把面前的牌推倒,这让康明逊想起了阮玲玉。他的心理是,这个城市已经是另外一座了,连路的名字都是新的,建筑和灯光还在,却只是壳子。王琦瑶就像是上时代的一件遗物,把他的心给带回来了。

康明逊是先知道王琦瑶的身份的,但他是小老婆生的,家里的独子,一个想要又没有骨气的男人。他在和王琦瑶身体接触之前,是有言在先的,他说:“我算什么样的男人呢?对自己的亲生母亲都要叫二妈的,在夹缝中间求生存,如果样样要靠自己,就更不敢奢望了。”他说,“我什么事情都没有办法。”王琦瑶说:“我求的只是你的心。”康明逊就说:“我怕我是心有余力不足。”

喜欢上这样的男人,王琦瑶就只能委屈了。她怀孕了,也没让康明逊承担责任,找到了那个烈士子弟萨沙,这是一个俄罗斯的名字。委身给他,又跟他说是怀了他的孩子,然后让萨沙带她去做人流。萨沙知道了王琦瑶是在欺负他,后来就回苏联了,王琦瑶就决定要留下这个孩子,这时候就又碰到了垫底的程先生。这里有点戏剧化。

王安忆写两个人在寄卖东西的旧货店里见面,12年过去,应该是1960年了。王安忆描写这时候程先生是西装穿旧了,袖口起毛了,金丝眼镜褪色了,像是从40年代的电影里走下来。她说,1960年的上海,这样的人物马路上是走着几个的。那么关于1960年,王安忆用了一句很准确的描写,她说:奶油蛋糕的香味几乎能杀人,起码也让人丧失道德。因为那时候有钱也买不到吃的。

程先生重逢王琦瑶后,就承担起了照顾王琦瑶的角色,这时候康明逊在干什么呢?他只做一件事,就是排队,上午九点到中餐厅排队,下午四点到西餐厅排队,等着吃饭,等着喝咖啡。因为他们家是资本家,有钱,但是那时候有钱也买不到吃的,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排队排晚了之后,可能就吃不上。

王安忆写60年代的王琦瑶和程先生,写得比较复杂。她先写王琦瑶的心理,她发现程先生没变,她却是变了的。倘若是程先生变了些也还好说,程先生不失毫厘,反而使她心生愧疚。程先生守身如玉这么多年,等来的却是千疮百孔的一份生计,于是她不敢认他为底了,她觉得自己失去了资格。

然后再写他们好像温习着旧时光,吃完了晚饭,忙完,两人一边一头坐在沙发上面。困倦了,程先生会为王琦瑶铺好床,扶她上去,检查完窗户的插销,拉好窗帘,然后关上灯,轻轻地拉上门回家。程先生从来不在王琦瑶家里过夜。这其实是王琦瑶一生中珍贵的温馨时光,可是很短暂。

孩子生下来,康明逊就来了。细致的程先生在满月酒上就看出了端倪。王琦瑶在敬酒的时候说,“程先生是我王琦瑶最难堪的时候的至交,王琦瑶就算是有一万个错,程先生也是一个原谅,这恩和义是刻骨铭心,永世难忘。”

程先生听她只说情义,不提一个情字,看出她心里喜欢的还是康明逊,就生出了无限的感慨。那天他喝多了酒,醒来的时候发现躺在王琦瑶的沙发上,王琦瑶就在床上。程先生就说了一段话。他说:“现在你和我只有一步之遥,我明白,只要我程先生跨过这一步,你是不会说一个不字的。”他说,“但是要说这一步,我程先生几乎等了有半辈子了,但这一步不是说跨过就跨过的,不是还有咫尺天涯的说法吗?我原本想好,就做个彼此知己的朋友,也不枉人生一世了。可是人和人在一起,就像逆水行舟一样,不进则退的,要进又进不了的时候,看来就只能退了。”

第二天,程先生就不再来王琦瑶家了。康明逊又恢复了走动。

王琦瑶是既耽误了真爱她的程先生,也耽误了真爱程先生的蒋丽丽。后来蒋丽丽得了癌症死了,程先生成了“文革”的第一批自杀者,他被造反派说成是特务。

最后一个让王琦瑶失去自尊的男人就是老克腊。老克腊是上海从60年代开始出现的一个名词,老是老派,克腊就是古典。用今天的说法就是还固守着考究的腔调,腔调是上海人一直看重的。这个老克腊是个中学体育老师,会弹西班牙吉他,有上百张爵士唱片。

老克腊和王琦瑶相识是因为怜悯,有一次在 party 上面,王琦瑶坐在墙角,就像是一个摆饰,老克腊在她身上看到了时间的腐蚀力,觉得她冷落了,就邀她跳舞。他被她的舞步感动了,王琦瑶也夸他跳得好,是老派的拉丁。他就要请王琦瑶吃饭,他们就成了朋友。

这最后一次,王琦瑶其实一直在提醒老克腊,不要无视他们之间相隔的时间。但是老克腊恰恰就是被远隔的时光,那种褪色的老照片上的风采感动得不由自主。等到从时光错乱中间清醒过来,王琦瑶又离不开这个梦境了。

王琦瑶最丧失尊严,丧失已经守了许多年的尊严的举动是,把李主任当年给她那个雕花木箱推给了老克腊,说这么多年,她明白什么都靠不住,只有这个靠得住。她说:“现在我想把这个底交给你了。我不会拖你那么久的,我只想让你陪陪我。”很可怜。可惜,老克腊不是真克腊,他流泪就逃了出来,托张永红把王琦瑶家里的钥匙还给她。张永红是王琦瑶女儿薇薇的同学,这个前面我已经介绍过,张永红就把钥匙给了她的男朋友长脚,“长脚”就是个子特别高的意思。长脚其实是社会上的混子,他就在半夜两三点拿了钥匙,开门上楼,掐死了王琦瑶。

这部小说结尾的描写是,看到了这个城市罪孽的鸽子,天亮就要准备起飞了。而对面花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了,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

最后,再简单说这部小说的文学价值。

首先,这部小说用王安忆自己的说法,是用了一种华丽的叙述方法。王安忆说,她的小说第一句开头总是定调子的,就像音乐里的调性确定。而这部小说第一章第一节的标题是“弄堂”,开头第一句是:站一个制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王安忆说,这是法国作家雨果的《巴黎圣母院》中鸟瞰巴黎一节给她的影响。雨果的《巴黎圣母院》用了很华丽的叙述语调。《巴黎圣母院》的鸟瞰是在第三卷,雨果是先细致地描写了巴黎圣母院的内景,再在圣母院塔顶上面鸟瞰了巴黎。

王安忆这是先鸟瞰弄堂,写弄堂里市井的流言,再写偏厢房或者亭子间里的闺阁,看到这城市里最隐秘罪罚的鸽子,最后才写到弄堂里的女儿王琦瑶。

读过这部小说的读者,一定会对这个冗长的开头印象特别深刻,她用了整整的20多页的篇幅来铺垫环境。这就是王安忆说的,铺张、华丽。而我前面已经说过,这部小说的故事其实很简单,功夫全在王安忆对人物关系细致精彩的判断。以这样细致精彩的判断,构成了40多年岁月娓娓道来的华丽的叙述。

王琦瑶的一生其实并不够漫长,王安忆的描写,让她这一生似乎就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一次盛开。这一次盛开虽然是五彩云霞的光荣,却都是浮云。之后,她却因为这个光荣的烙印,无法再回到弄堂,回到家常,回到温馨的生活了。王安忆用华丽来叙述这个一生和这个一次的关系,渲染得特别浓郁。王琦瑶的悲剧就有了刻骨铭心的感染力。

小说里第二部的开头,王琦瑶的外婆总结她外孙女的悲剧,说得很有意思,她说: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长得好,自己要是不知道还好,几年一过就蒙混过去了,偏偏在上海这个地方,都是争着抢着要告诉你,所以,不仅自己骗自己,还齐打伙儿的骗你,帮你一起来做梦,人事皆非了,梦还不醒。

第二,王安忆这部小说表面上是线性叙述王琦瑶,和本来可以提供给她温馨命运的程先生的一错再错,写她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从花开,到枯萎前还想重放的悲剧的一生。实际上王安忆是要通过王琦瑶的故事,用她精彩的理性剖析来告诉读者,红颜悲剧的原因。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感染那么多的读者,是因为王安忆比较深刻地阐述了红颜薄命这个话题。首先所谓红颜,女人的美都是由男人所发掘的,女人的美一旦被发掘,成了光辉、光荣,就不能再过平民女子的生活了,她控制不住自己的命运,她的命运就被他人控制了。因为这光辉已经大过了她自身。

而从光荣中跌落下来,还在光荣的尘土之中,多大的光荣就要背负多大的冷落,她还要背着这光荣的烙印,而无法回到民间。这和白居易的《长恨歌》里描写的天上人间分隔的情景其实是一样的。王琦瑶其实是用40年在还她那个三小姐的名誉所付出的代价,这是为美丽的光荣的牺牲。

第三,王安忆用了白居易的“长恨歌”为书名,指向其实特别明确。王安忆把王琦瑶的悲歌放进白居易的《长恨歌》里头,要让读者用白居易的《长恨歌》来体会她所讲述的王琦瑶这个小故事。白居易的《长恨歌》,“此恨绵绵无绝期”延续了一千多年。王琦瑶和杨贵妃,一个是国色天香,回眸一笑百媚生,三千粉黛无颜色。一个不过是从弄堂里走出来的,终归还是小家碧玉。但所有的红颜,为颜色付出一生的代价都是一样的。

王安忆是通过她叙述的华丽,让你去体会白居易《长恨歌》的堂皇。这样的一个书名选择,我想其实是王安忆有意要将王琦瑶的故事放进一个大格局里头,让你通过它体会从西施以来,所有的红颜、祸水与薄命。

经常有人将王安忆与张爱玲比较,好像两人都写细腻的上海女人,其实两者的本质极其不同。王安忆讲究的是方寸之间的针脚,却绝不会停留在方寸之间,她要将方寸摆在一个大方圆里,关注的是社会中间这方寸的意义。

按照王安忆的说法,她的出生和经历都不同于张爱玲,她也不会像张爱玲落笔的目的是写虚无。张爱玲的悲是消解得了的,王安忆的悲是消解不了的,所以她要将王琦瑶的悲剧命名为“长恨歌”。

总结一下今天这一讲的知识要点:

  1. 《长恨歌》是王安忆写的第6部长篇,讲述一个弄堂里走出的上海小姐,错过了真爱,在浮云中度过40年,一错再错的悲剧故事。

  2. 按王安忆的说法,这部小说是用华丽的笔法,叙述了一个简单的戏剧化故事。小说中的王琦瑶从弄堂走进豪华的爱丽丝公寓,又流落到弄堂,最可悲的是老年在怀旧中还活在虚浮中。王安忆哀叹的是,大时代中小人物的命运。

  3. 小说中王琦瑶到了晚年感慨说:人生就像做梦,可悲的是把梦都变成了现实,就只记得梦,不记得现实了。王琦瑶的晚年就是让人被自己的梦给迷住了,才导致了非命。

  4. 王安忆这部小说与白居易的《长恨歌》是有联系的,王安忆是有意让你从王琦瑶的故事联想到白居易的《长恨歌》,通过白居易的《长恨歌》放大王琦瑶的悲剧,让你体会为美丽付出一生的悲剧代价。

撰稿、讲述:朱伟 脑图:摩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