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 张新刚解读
《忏悔录》| 张新刚解读
你好,欢迎每天听本书,我是张新刚。
在读完了古代希腊对于美好生活的构想,以及古罗马凯撒的政治生涯后,我们要从古典世界转向另一种文明形态,这就是在西方文明史上非常重要的启示宗教传统,而今天我们来阅读的书是奥古斯丁的《忏悔录》,代表了这个思想传统中对美好生活的思考。所谓启示宗教,是包括犹太教、基督教等等在内的多个一神宗教,也就是有唯一的神,“启示”是说信仰来自神的启示。这种思想传统跟古典时代有什么区别?特别是,这种新的传统会产生一种什么样的美好生活观念?接下来我们就从这本书切入。
本书作者奥古斯丁是西方思想史上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他生于公元354年,公元430年去世,生活在罗马帝国后期,著述丰富,他的一生也非常传奇。奥古斯丁出生于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北非,在罗马受教育,在米兰接受洗礼,曾任大公教会在阿尔及利亚古城希波(Hippo Regius)的主教,是早期西方天主教的神学家、哲学家。我们今天要读的《忏悔录》被称为西方历史上第一部自传,而这本书远远超出自传的性质。奥古斯丁将自己的经历与基督神学的思考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衔接了古典时代和中世纪两个时代,这就是《忏悔录》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但在讲这本书之前,我想先从个人的一个经历说起,可能你能更好地理解为什么我要在何谓美好生活的书单里选这本书。
大学的时候上英语课,有一对外教的夫妇教我们口语和写作,这对夫妇教得特别好,和我们的关系也很不错,在教完我们之后,这对夫妇就退休回到了美国。后来,过了两年之后,突然有一天我们班的同学集体收到了这位男老师给我们发来的一封邮件。他在邮件里宣告了一个悲伤的消息,告诉我们,他的妻子,也就是教我们写作的女老师前不久在耶路撒冷旅行的时候不幸去世。收到这封信,我们都很伤感,读到这个信息后,我们还注意到,随着信发来一个链接,是这位女老师葬礼上教堂里的录音。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葬礼上的这种录音,一开始我听得是颇为惊讶,因为最初是亲友的发言,逐个哀悼她,哀悼的内容却是一些她生前有意思的事情,甚至是段子,然后不时听到教堂里头的人会心一笑。这对当时的我来说是一个震撼冲击,熟悉了自己传统中的葬礼场景,我并没想过亲人们可以这样去对待死亡。
对于人来说,思考美好生活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如何对待死亡和生命的意义,甚至可以说,可以从如何看待生命来看不同的美好生活方式。苏格拉底为了纯粹理性灵魂的爱智,可以欣然赴死;政治人则要将自己的事迹化作不朽的功名留在世间,死亡并不能剥夺名望。到了启示宗教这里,人的生命和意义被重估了,因为引入了一个新的超越性的维度,上帝。在奥古斯丁《忏悔录》这本书中,他通过自己的人生经历来思考背后的神学道理,这也是这本书有趣和重要的地方,奥古斯丁非常精彩地把他生命中曾经遇到过的一些问题给提炼为严肃的理论思考,而理论思考的结论又是和他整个的神学的思想是统一的。不过要注意,我们在这里讨论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不仅是一种信仰,而是作为西方文明的主流思想来理解。
那么我们今天就来看书中的几个著名例子,奥古斯丁的这些经历大多都是我们每个人也会遇到的,但是主教奥古斯丁的思考和处理方式和我们是很不相同的。我挑选的这些问题非常重要,这是因为对我们人来说,其实一直是有这样一种可能性的,我们生命里面可能会构想一种超越性的或者是神圣性的存在,通过它来安顿此世的生命或者是生活。下面就让我们进入这几个案例,看看奥古斯丁是如何来思考这些问题的。
第一个案例是奥古斯丁小的时候做的一件不太好的事情,说实话,这种事情我小的时候也干过,然后当他成年之后来回忆的时候,他就搞不清楚当年为什么会做这样一件自己知道是不好的事儿。
那么究竟是个什么事儿呢?就是他和小伙伴们去偷梨。奥古斯丁说,当时他家附近有一株梨树,当时树上的梨刚刚结果,但是还没有成熟,不管是形状、大小、味道都不吸引人,都不诱人。
但是奥古斯丁说,我和我的小伙伴们天天在街上调皮捣蛋。有一天玩到了深夜,然后他们就把梨树上的果子全部都摇下来带走了,带走了之后也不是为了吃,尝了一尝也不好吃,而是拿去喂猪。成年之后的奥古斯丁反思这件事情的时候,他就想不通为什么要去偷梨,有什么理由呢?梨子也没熟,也不好吃,也不诱人。
奥古斯丁给自己偷梨找不到任何正面的理由,但是有很重要的一个负面的原因,就是偷梨是任何的风俗法律不允许的,他们就要明知故犯,去故意做这些被禁止的事情。用我们今天的话说,有一颗叛逆的心灵在作祟。
奥古斯丁还进一步反思,他说如果当时是一个人的话,他会去偷梨吗?奥古斯丁说,大概率是不会去偷的。恰好是因为当时是一群小伙伴,一起狼狈为奸,调皮捣蛋,相互激励才去偷的,所以奥古斯丁说他就喜欢和小伙伴们一块儿做坏事情。
但是问题是,小伙伴们在一起可以去做很多事情,那为什么非要去偷并不好吃的梨呢?奥古斯丁想了半天,想到了在《圣经·旧约》的《创世纪》里的一个著名的故事,就是亚当、夏娃偷吃禁果。这个故事想必你也很熟悉,我这里简单复述一下。当时在伊甸园里边儿,上帝告诉亚当不要吃善恶树上的果子,但是夏娃受到蛇的诱惑,先吃了果子。亚当本可以拒绝吃果子,但是最后还是吃了,奥古斯丁对这个的解释是,亚当之所以敢违背上帝的命令,一来是因为亚当有自由意志,所谓的自由意志就是上帝在创造了人之后,上帝也无法干预的人的意志;二来是因为亚当和夏娃之间亲密的纽带,也就是说,亚当吃禁果是夏娃请他吃的,并不是为了故意挑战上帝,而是屈服于夏娃的愿望。夏娃把蛇的话当真,而亚当只是不想和唯一的伴侣分开,为此哪怕是共同犯罪也在所不惜。我们知道,亚当和夏娃也为这罪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被赶出了伊甸园,开始在世间辛劳的生活。
奥古斯丁将自己16岁时的偷梨与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联系在一起。奥古斯丁反思说:“假如我欢喜所偷的果子,想享受那些果子,那么为满足我的欲望,我单独也能干这勾当,不需要同谋者的相互激励,燃起我的贪心,使我心痒难忍。但由于我的喜爱不在那些果子,因此是在乎罪恶本身,在乎多人合作的犯罪行为。”那也就是说,奥古斯丁将自己为了犯罪而犯罪的原因归咎为和小伙伴的友情,是“害人不浅的友谊,不可思议的思想诱惑”让他去偷梨,只需要小伙伴们说一声:“走,干一下”,自己便要加入,因为自己当时在乎的是同伴的友谊。
奥古斯丁的这个反思听起来颇有道理,我小时候也曾跟小伙伴们去干过类似的事情,想来并不是为了吃那个偷来的西瓜或者杏子,而纯粹就是为了一起做一些让人心跳加速的事情。那么奥古斯丁将做坏事归结到对友谊的珍视上是不是很有道理呢?这个在常人听来有一定说服力的解释,很快就被他解构了。这就是在《忏悔录》中他向读者剖析的尘世之爱,以及他在尘世之爱中所遭受的痛苦与思考。怎么解构的?我们先不直接说,而是通过两个例子,一个是他在皈依基督教之前的丧友之痛,一个是他皈依后的丧母之悲,来看他对生命看法的改变,以及神学传统带给他的关于美好生活的认识。
奥古斯丁有一位童年挚友,曾经一同玩耍长大,后来奥古斯丁出外求学,两个人分开了一段时间。当奥古斯丁完成在迦太基的学业后,回到家乡教书,与故友重逢,两人仍有很多共同话题,友情更为牢固。这两个人关系好到什么程度呢?甚至奥古斯丁还成功劝说朋友改信了摩尼教。所谓摩尼教,简单来说就是认为世界是二元的,有着善神和恶神的对峙和斗争。
不幸的是,不久后奥古斯丁的这位朋友就得了一场大病,发高烧陷入昏迷,很快就永别人间。这位朋友的死给奥古斯丁带来重大的打击,在书中奥古斯丁形容自己极度的悲伤之情:
“这时我的心被极大的痛苦所笼罩,成为一片黑暗。我眼中只看见死亡。家乡对我来说是一种惩罚,家庭是一片难言的凄凉。过去我和他共有的一切,这时都变成一种可怕的痛苦。我的眼睛到处找他,但到处找不到他。我憎恨一切,因为一切没有他;再也不能像他生前小别回来时,一切在对我说:瞧,他回来了。我为我自己成为一个不解之谜:我问我的灵魂,你为何如此悲伤,为何如此扰乱我?我的灵魂不知道怎么答复我。”
这段话将奥古斯丁的痛苦生动鲜活地传达了出来,透过文字我们也能感受到那种令人窒息般的痛苦。这种痛苦令人动容,同样令人感动的还有这种友情。但是,奥古斯丁对自己的痛苦开始反思,就像他说的“我成了自己的不解之谜”。什么不解之谜呢?那就是奥古斯丁搞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会如此痛苦。在这种痛苦中,奥古斯丁想到了自杀,但是他发现自己又无法放弃生命,他说“我爱我这不幸的生命,胜过爱我的朋友”,而按照古希腊和罗马的友爱观念,理想中的友爱关系就是一个灵魂两个身体,朋友就是自己灵魂的一半。这种观念给奥古斯丁带来困难,如果好朋友是一个灵魂寄居在两个身体里,那么现在一个身体已经被死亡夺走,那么他不愿意一半活着,也是因为这个观念,奥古斯丁也害怕死,因为一旦死了,他所爱的朋友整个就死去了。
这听起来有点儿绕,奥古斯丁这想法的背后其实是古典友爱观的问题。如果友爱是一个灵魂两个身体,在两个身体都活着的时候,自然可以非常融洽契合地在一起,但是一旦其中一个身体死去,那么这个友爱关系就只剩下一个灵魂一个身体。这一现实让奥古斯丁反思,当朋友去世后,自己所爱的究竟是谁?究竟爱的是朋友,还是自己?古典友爱关系的实质,竟然通向自恋。难道我们和别人的亲密关系背后都只是自恋吗?这是奥古斯丁的第一层反思,不止于此,他还在继续反思,为什么朋友离去,自己会如此痛苦和崩溃。成年后的奥古斯丁再皈依基督教,他反思后的结论是,尘世间的朋友终有一死,但是自己在爱朋友的时候,却把朋友当作不朽的去爱,以为朋友始终不会离开自己。但朋友并非真正的上帝,将有朽之人当作上帝去爱,总会有一天面对失去而陷入痛苦,因为只有爱的对象转向了不会死亡、永远存在的上帝,才不会被死亡带来的痛苦所侵扰。
说到这里,你可以看出奥古斯丁反思的思想深邃之处。他借着对好友离世的反思,将这事儿上升到普遍的道理,那就是宇宙中的事物都是在时间中的造物,此生彼灭,此起彼伏,人如果把他们当成是终极关切的对象,那么或早或晚总会有丧失它们的一天,所以人的痛苦来源并不在于爱的情感,而是在于爱的对象的选择。
刚才讲的是奥古斯丁丧友,这时他还没有皈依基督教,是一个摩尼教徒。后来,他皈依了基督教,接受了另外一套价值体系,但是新的价值体系给他带来了新的痛苦。这在他母亲离世的时候集中爆发了出来。
公元387年到388年之间的冬天,奥古斯丁在米兰接受洗礼,加入大公教会,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天主教,成为一名基督徒。但同时,奥古斯丁的母亲,这位虔诚的基督徒,一生都很爱他并且给他提供了巨大慰藉的至亲,却去世了。母亲的去世给奥古斯丁带来了双重的痛苦。一方面,自然的亲情让他陷入无限哀痛;另一方面,按照基督教的信仰,奥古斯丁知道自己的母亲一生正直,没有什么亏缺,对待信仰也非常虔敬,死亡对于基督徒来说并不是终结,反而母亲死后就不会有什么罪受,很可能被上帝拣选到更幸福的天堂。
这两种情感交织在一起,让奥古斯丁倍加痛苦,那就是正如我开头举的那个例子,教堂的葬礼上能听到会心的段子与调侃。对于奥古斯丁来说,究竟应该如何表达丧母的悲哀就成了一个重大的问题。自然的亲情是真实的,但基督教信仰所规定的新的生命理解是理性的启示,既然人的肉体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通往更加美好的地方,为什么还要哭泣?难道不应该为母亲感到高兴吗?虽说不会像庄子一样,在妻子死后鼓盆而歌,但奥古斯丁不知如何是好。这种冲突给他带来的巨大的折磨。他开始向上帝忏悔:
“我在你的耳际——没有一人能听到的——正在抱怨我心软弱,竭力抑制悲痛的激浪,渐渐把它平静下来;但起伏的心潮很难把持,虽未至变色流泪,终究感觉到内心所受的压力。我深恨自然规律和生活环境必然造成的悲欢之情对我的作弄,使我感觉另一种痛苦,因之便觉有双重悲哀在折磨我。”
刚刚我们讲奥古斯丁幼年好友的离世曾让他非常痛苦,并且他反思到,因为自己将有朽的人当作不朽的对象来爱,所以才导致了这样的痛苦。在基督教的体系中,世界都是由神创造的,尘世间所有的被造物都是有朽的,只有神是无所谓生无所谓灭,是永恒的。所以在启示宗教传统中,人的每个个体必须首先与高于尘世的存在建立起稳固的关系,在基督教中这个存在就是神,然后再彼此相互之间建立关系。所以尘世间的凡人之爱本质上都不能承担起永恒的价值,甚至有朽的人在尘世间的生活在根本上来说价值并不太大,人只是在世间客旅,即像个客人一样旅居。这也是启示宗教打开的新的美好生活的价值世界,和古典世界的价值体系完全不同。
在普通的古希腊人、罗马人看来,美好生活首先是政治的生活,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建立不朽的功名,成为众人以及后世口中传播的人物,这才是幸福的人生。而这一切在基督教的体系中都被颠覆了,因为在奥古斯丁看来,古典世界所追求的德性,比如四种最重要的德性:智慧、勇敢、节制、正义,这些压根儿就不是德性。奥古斯丁会说,将勇敢作为德性,是因为有不勇敢和懦弱的存在,其他三种德性也是一样,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美德。在真正美好的世界中,是不存在不好的东西的,设想在天堂,怎么会有恶存在呢?在基督教神学的体系中,一个人最大的恶是没有认识到上帝是那个永恒不朽的造物主,是万物的主宰,没有先和上帝建立起关系。这听起来有点儿像苏格拉底,苏格拉底当初提醒雅典人要反思,什么样的生活是值得过的,要关心自己的灵魂,而非只关注肉体以及功名利禄。只不过苏格拉底没有告诉雅典人,关心自己灵魂具体会通向哪里,而基督教不仅回答了苏格拉底之问,还提供了一个确定性的答案,那就是上帝。通过上帝,尘世间的一切价值都被重估了,甚至尘世间一切事物的意义也被降低了,因为和天堂相比,尘世间在根本上是没有意义的。
如果非要说尘世中有什么意义,奥古斯丁在另外一本书《上帝之城》里举过一个例子,非常形象地说明了关于美好生活的颠覆。在《上帝之城》中,奥古斯丁曾经问过一个问题,那就是一个尘世中帝国的君王会不会很幸福?奥古斯丁的答案听起来很让人吃惊,他说君王并不见得比普通人更幸福,如果君王用他的权力让他统治下的国民都信教,成为虔敬的信徒,君王自己也很虔敬,那么他是有可能幸福的。但是奥古斯丁还说,其实君王虽然在世间拥有一言九鼎的权力,但实质上对于他真正的幸福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反而会有反作用。相比来说,一个奴隶更容易成为一个虔敬的信徒,最后通往至福之地。因为奴隶在尘世间一直在服侍人,所以会很自然地服侍和敬拜神,而君王从小就被作为王储培养,养尊处优,傲慢无礼,自己就是最高的权威,而很难知道和学会谦虚,更不用说服侍神了。
讲到这里,大体就能知道启示宗教给人带来的价值颠覆了。他们认为,原先社会出现的非常自然的人伦关系、政治秩序与价值体系,在绝对的神面前都需要被重新排定位置。奥古斯丁区分了两种爱,一种是绝对的爱,一种是相对的爱。绝对的爱,就是以爱的对象为目的的爱,奥古斯丁称之为“安享”(frui),安享的对象可以给人带来快乐;与安享相对的,即那种相对的爱,奥古斯丁称之为“利用”(uti),就是不以爱的对象为目的,而以更重要的东西为目的的爱,利用的对象本身不能给人带来快乐,而只能有限地帮助人们获得真正的快乐。在奥古斯丁看来,只有对造物主的爱才是绝对的,那么就只有造物主能成为安享的对象,而一切被造物都会成为利用的对象。
那么回到奥古斯丁母亲的问题上,他最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当他把人间之爱相对化,而把对上帝的爱绝对化后,面对一个基督徒母亲的去世,奥古斯丁该以怎样的心态和情绪应对呢?
奥古斯丁最终与悲痛的情绪和解,他虽然知道从信仰上来说,母亲将去往更加美好的地方,但他还是会痛哭。他一边痛哭,一边向神忏悔,如果为了有恩于自己的母亲而短暂地痛哭也算一种犯罪,那只能请别人也为他犯的罪而痛哭,而不要嘲笑他。
奥古斯丁最后通过理性的考虑,说服了自己,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任由自己的眼泪为母亲流淌,是完全正当而应当的。虽然为尘世间的有朽的亲人流泪本质上是一种软弱的表现,但这的确是自然的情感,如果将这种情感完全扼杀,这些活在尘世间的有朽之人并不会心安。这背后其实涉及整个世界观的认知,那就是虽然上帝创造的这个世界是必朽的,但是存在的序列中,这些必朽的人以及在人之间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并非完全无意义,人作为客人在尘世间旅行,如果有陪伴也不是坏事情,虽然大家本质上都不属于此世,而是属于另外一个世界,但人毕竟不得不在世界上度过这一生。
不仅于此,在基督教中,耶稣还让信徒们爱邻人,爱人如己。从神学上来说,当两个基督徒在尘世间相遇,无论是作为亲人还是朋友,他们应该要生发出爱,只不过,这时候对自己的爱未必和对他人的爱矛盾。全心爱另一个人,是像爱自己那样爱另外一个,其基础是完全的平等:我所爱的人和我是平等的,反之亦然。因此,信徒要爱人如己,正如上帝命令的那样。这样两个人在一起相爱,组成了新的关系,那就是基督教的团契。
通过前面这几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对奥古斯丁而言,爱什么,爱就是什么,也就是说爱的对象决定了爱的性质。爱同伴、爱朋友以及爱有朽的事物就决定了这种爱不是真正的爱,爱上帝这一不朽的存在才是真正的爱,但爱自身却是一种没有本质规定性的心灵力量。在上述的例子中,奥古斯丁通过爱的这些例子寻寻觅觅,最后他寻找的其实是自己。在奥古斯丁看来人在被造之初便有可能陷入焦虑不安的处境,因为照着上帝形象造出的人,永远遭遇着变化、虚无与死亡的可能性,只有将自己和永恒的神绑定,奥古斯丁才能安顿自己的存在。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一开始,将自己说成是一个涣散的人,就像是一堆碎片,以及一个浪荡儿,他呼唤上帝把他收束起来,成为一个人,这才可能有自己。有了自己之后,他再不断地寻找自己,最初向外寻找,找到的只是可朽的事物,无法承担起他,直到最后,奥古斯丁说,他开始向内寻找,发现在自己最内在的地方,那里坐着上帝。这恰恰是信仰的机制,当有了一个超越性的神之后,信徒必须将自己无条件地交付出去,无限地信任那个超越性的存在,之后才会有自己以及尘世间的生活秩序。
通过《忏悔录》中的思辨,奥古斯丁调和了纯粹的宗教信仰和辩证的哲学思考,奠定了后来神学讨论的基本议题和发展方向。奥古斯丁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思想家如何通过理性来接纳启示宗教,并用自己的切身经历,来反思和实践对于宗教的理解以及对尘世与精神生活的安排。欧洲从古罗马帝国后期到现代早期,一直到今天,启示宗教的传统始终是人类构想美好生活的重要体系之一。透过奥古斯丁,我们可以窥探这种体系的核心要义,在奥古斯丁创设的这种新的意义体系中,个体和超越性关系的模式也被西方现代世界用政治和社会的关系复制下来,现代国家被西方人视为是个体的契约联结,而那个超越性的存在就是国家和主权者。只不过现代世界是一个世俗时代,美好生活方式的选择都交给了个体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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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1.奥古斯丁的《忏悔录》代表了启示宗教传统对美好生活的思考,与古典世界的观念形成对比。通过自身经历的反思,奥古斯丁展示了如何用理性接纳启示宗教,并实践对宗教的理解。
2.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通过个人经历,比如偷梨、丧友之痛、母亲去世等等,来反思尘世之爱的局限性。他认为,将有朽之物当作永恒来爱是痛苦的根源,只有将爱的对象转向永恒,才能获得真正的安宁。
3.奥古斯丁区分了“安享”(绝对之爱)和“利用”(相对之爱),重新定义了人与世界的关系。这种思想颠覆了古典世界的价值观,为西方文明提供了新的精神资源,影响了后世对个体、社会和国家关系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