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闻一多) 为什么闻一多是独一无二的?
《中国现代文学经典选讲》第4讲《发现》:为什么闻一多是独一无二的?
你好,我是吴晓东,欢迎回到“钱理群·吴晓东 中国现代文学经典选讲”。
今天是第四讲,讲的是闻一多的诗歌《发现》。我想和你聊聊闻一多在中国现代史上独一无二的地位,聊聊闻一多所代表的格律诗的美学特点,最后聊聊我们从《发现》这首诗中能够发现什么。
第一个话题是“独一无二的闻一多”,让我们先从闻一多在中国现代史上独一无二的历史意义讲起。
闻一多,湖北浠水县人,1899年生,1912年考入清华学校,1922年赴美国留学,学习的是美术,但闻一多自称他一直是“诗兴总比画兴浓”,也就是对诗歌的热情大于对绘画的兴趣,他也认为自己在文学中取得的成就比绘画要大,而且他有一个想法,就是认为自己“学绘画是为帮助文学起见的”,甚至主张“要用文字画一张画”。因此,从闻一多在清华读书,一直到他留学期间,他始终热爱文学,坚持诗歌创作。1923年就印行了自己的第一本诗集《红烛》,闻一多也成为中国现代诗歌史上著名的新月派的代表诗人,与徐志摩等人一起,在格律诗创作领域取得了标志性的成就,而闻一多尤其对格律诗理论卓有建树,堪称是现代格律诗理论第一人。
闻一多1925年回国,1928年出版另一本著名的诗集《死水》。1932年,应清华大学的聘请,闻一多回到母校任教,直到1946年遇害身亡。而在清华大学任教的十几年间,闻一多从事的是中国古典文学研究与教学工作,1937年全面抗战开始,闻一多随清华大学南迁到云南的西南联大。
我们都知道,这些年来,西南联大已经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史上的一个神话。西南联大是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南开大学联合成立的战时大学,会集了三所大学最优秀的教师,其中也包括很多作家,如闻一多、朱自清、冯至、李广田、钱锺书、卞之琳、沈从文、陈梦家等。西南联大的师生们也经历了艰苦的流亡过程,抗战初期,先由三所大学成立“国立长沙临时大学”,后来日本人打过来,学校就迁往云南昆明。800多人分作两路,一路是利用交通工具,从长沙乘火车经广州、香港,然后渡海到越南海防,从海防经滇越铁路,最后到达昆明。另一路则是徒步,也是由长沙出发,经过湘西,进入贵州再到云南,一共用了68天,步行了三千里,用两条腿走到昆明,其中就有教师闻一多。许多学生对他说:“闻先生,您本来可以跟第一路人马舒舒服服地到昆明,何必受这个罪呢?”闻一多的回答是:“国难期间,走几千里路算不了受罪。”更重要的是,“虽然是一个中国人,而对中国社会及人民生活知道的很少……国难当头,应该认识认识祖国了!”所以这三千里的跋山涉水,风餐露宿,也成为闻一多先生认识中国的一个重要途径。
而在西南联大,闻一多则潜心于学术,成为《诗经》《楚辞》的重要研究者。闻一多研究学问用功到什么地步呢?从他在西南联大期间获得的一个雅号上就可见一斑。因为闻一多除上课外难得出门,饭后其他教授去散步,闻一多总不去,就有教授劝他说:何妨一下楼呢,于是就成了闻一多的一个掌故,“何妨一下楼主人”的雅号也就由此而来。
但这不意味着闻一多不关心政治,在抗战胜利前后,闻一多成了大后方著名的民主斗士。1946年7月11日,民主人士李公朴在昆明被国民党特务暗杀,有传言说下一个目标就是闻一多。但闻一多毫无惧色,仍然出席了7月15日在云南大学举行的“李公朴先生殉难经过报告会”,并发表了著名的“最后一次讲演”。演讲中有几句话充分表达了闻一多大无畏的英雄气概:“我们不怕死,我们有牺牲的精神,我们随时像李先生一样,前脚跨出大门,后脚就不准备再跨进大门。”当天下午在回家途中,闻一多就被国民党特务暗杀,年仅47岁。
通过我前面大概的介绍,相信你会认同为什么我说闻一多先生是独一无二的,他差不多是绝无仅有的集作家、诗人、学者、教师、知识分子、战士、民主斗士和爱国主义英烈等诸多身份于一身的民族英雄。
现代文学研究界近来有所谓“闻一多道路”的说法,这个说法很准确地概括了闻一多在中国现代史中的突出贡献。所以如果想完整概括闻一多在中国现代史上的贡献,我们就会谈到闻一多的立人思想、闻一多的思想发展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关系、闻一多与爱国主义传统,还有闻一多的人格中所受到的传统文化以及古代文学的滋养、闻一多对中国现代学术传统的贡献……这一切都构成了“闻一多道路”的丰富内涵。当然闻一多更是一个激情澎湃的诗人。所以你可以看出,闻一多完全当得起“独一无二”的形容。
闻一多在中国现代诗歌史上代表了一个诗歌流派,也就是新月诗派。这个诗派中的诗人,你可能还熟悉徐志摩,也正是这两个诗人,成为新月派的格律诗创作的重镇。而闻一多既从创作上也从理论上贡献了格律诗的诗学法则。
我先说格律派的一个内在的审美原则,就是“理性节制感情”的美学主张,正像鲁迅说过的一句话。鲁迅说:“感情正烈的时候,不宜作诗,否则锋芒太露,能将‘诗美’杀掉。”所以新月派诗人也同样反对感伤主义和滥情主义,反对毫无节制的情感宣泄。他们在诗艺上实践的是把主观情感客观化的原则,在诗中运用了大量的意象,我们以闻一多的代表作《死水》为例。这首诗有五节,共二十句,我们读前八句: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 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 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
也许铜的要绿成翡翠, 铁罐上锈出几瓣桃花; 再让油腻织一层罗绮, 霉菌给他蒸出些云霞。
这就是著名的《死水》。《死水》表达的是闻一多对旧中国死水一潭的社会现实的绝望与激愤之情,但诗人没有让这种强烈的情感肆意抒发,而是外化为“死水”的总体意象,又通篇采用形象的比喻手法;情绪是内敛的,情感态度是冷静的,但诗歌意境却升华到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象征层面,这正是诗人遵循格律派的 “理性节制感情”这一美学主张的结果。
常常有同学和我讨论:“诗歌是自由的,还是受限制的?”其实可以说诗歌是一门在自由和限制之间寻找平衡的艺术。用闻一多喜欢的话来形容,就是“戴着脚镣跳舞”。跳舞是自由奔放的,但同时又戴着镣铐,这就是限制。发明这句名言的是一个美国批评家,叫佩里,他的原话是:“差不多没有诗人承认他们真正给格律束缚住了。他们乐意戴着脚镣跳舞,并且要戴别个诗人的脚镣。”
闻一多也信奉这句“戴着脚镣跳舞”,所谓“戴着脚镣跳舞”,正是试图带给诗歌限制和规范,就像你熟悉的中国古典诗歌中的律诗一样,比如七律是每行七个字,一共八句,同时还要讲究平仄和对仗,可以说是古代诗人最沉重的脚镣。而闻一多打造的“脚镣”,就是格律化主张。我们再以他的《死水》为例,我再读一下其中的第五句到第八句:
也许铜的要绿成翡翠,
铁罐上锈出几瓣桃花; 再让油腻织一层罗绮, 霉菌给他蒸出些云霞。
这首诗典型地体现了新月诗派关于新诗格律化的形式原则,即所谓“三美”原则。哪三美呢?建筑美、音乐美和绘画美。
我先说建筑美,所谓的建筑美指的是“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也就是节和节之间要讲究匀称,句子和句子之间要讲究均齐。形象地说,就是看上去像一个四四方方的高楼一样,看上去外形特别的整齐,也被一些嘲讽者称为豆腐块儿体,或者火柴盒体,因为在视觉上的确像方块诗,这就是所谓的建筑美。
而音乐美则是格律诗理论的核心,主要指音节的整齐与和谐。为此,闻一多提出了“音尺”的理论,格律化的最根本的原则就是每句诗行中的音节单位要整齐和规则,这个音节单位用诗学术语来说叫“音尺”——尺寸的尺,又称“顿”,停顿的“顿”。每句诗中要有相对匀称的“音尺”和“顿”,最终造成的是听觉上的和谐统一、抑扬顿挫的效果。我们仍以闻一多的《死水》为例,《死水》的每句诗都九个字,这九个字都由四个“音尺”组成:“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你也可以理解为这句诗在朗诵时停顿了四次)/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也同样停顿了四次)。”读起来的确有一种既跌宕起伏又和谐匀称的内在的节奏感和韵律感,朗朗上口,堪称是格律诗体的典范之作。闻一多自己也称“这首诗是我第一次在音节上最满意的试验”。
第三美则是绘画美,所谓的绘画美就是在诗中特别讲究辞藻的运用,尤其讲究色彩鲜明的辞藻带来的视觉的绘画感和视觉鲜明的色彩感。比如《死水》就动用了大量的色彩艳丽的视觉意象,如“翡翠”“桃花”“罗绮”“云霞”。而以翡翠、桃花、罗绮、云霞这些色彩艳丽的意象来描写死水,就带给你一种奇特的反差,从而达到了惊人耳目、摄人心魂的阅读效果。
所以《死水》也是闻一多本人最满意的一首诗,既表达了对死水一般的旧中国现状的绝望和否定,又实践了他的三美艺术,实现了他的谨严的格律形式,可以说是新诗史上特别有历史价值的重要诗篇。
从《死水》中你还可以感受到闻一多诗中独特的美感,他是以整饬的形式和格律的规范,收束着他那火山喷发一般的激情。而单从个性上说,闻一多是个激情似火的人,闻一多自己说过:“只有少数跟我很久的朋友——如梦家(这个“梦家”指的是陈梦家,是闻一多的学生,也是新月派的著名诗人、考古学家。)——才知道我有火,并且就在《死水》里感出我的火来。”但《死水》里虽然有火,却经过了诗人的冷处理,使火山化为涌动的岩浆,岩浆的热度当然仍然很高,但却呈现为液态的形式。这就形成了闻一多诗歌的一种不可多得的美感,我们可以用“沉郁”一词来形容。你可能了解,在中国古代诗歌中,沉郁美学主要是用来形容杜甫的。而如果与唐代诗人李白和杜甫相类比,我们可以把五四时期的郭沫若比作李白,而闻一多就更像杜甫。唐代之后一般学诗的人都说李白不可学,而杜甫可学,因为李白作诗更靠惊人的天赋和天马行空般的灵感;而杜甫作诗讲求规范,有法度可以遵循,至少到了宋代就被看作是学诗的难以逾越的典范。五四时期最重要的诗人,第一是郭沫若,第二就是闻一多,而从郭沫若到闻一多,中国现代诗歌走的是一放一收的路。郭沫若的诗大开大阖,气派宏伟,极其自由,也就是非常放得开,但“放”开之后过于汪洋恣肆,于是又有了闻一多的“收”,也就是新诗格律化的倡导。
接下来是第三个话题,我想集中聊聊闻一多的《发现》,聊聊从《发现》中我们可以“发现”什么?
我先读读这首诗:
《发现》闻一多
我来了,我喊一声,迸着血泪, “这不是我的中华,不对,不对!” 我来了,因为我听见你叫我; 鞭着时间的罡风,擎一把火, 我来了,不知道是一场空喜。 我会见的是噩梦,那里是你? 那是恐怖,是噩梦挂着悬崖, 那不是你,那不是我的心爱! 我追问青天,逼迫八面的风, 我问,拳头擂着大地的赤胸, 总问不出消息,我哭着叫你, 呕出一颗心来,你在我心里!
这首诗头一句就展现了感情的爆发点,先声夺人——我来了,我喊一声,迸着血泪——这个“迸着血泪”的表达,貌似夸张,其实恰如其分地传达了诗人感情的浓烈和心情的激愤。
而第四句“鞭着时间的罡风,擎一把火”,则体现出闻一多想象力的大气磅礴,这一句会使你联想到中国上古的英雄神话,比如夸父追日,还有后羿射日的故事,可以说有一种英雄般的豪迈。
而在前五句中,有三句都是用“我来了”引出整句诗,这是典型的排比句式,读起来特别有君临一切的气势,还有一种韵律上的复沓之美。但另一方面,每句“我来了”又都有各自的语义。第一句“我来了,我喊一声,迸着血泪”描绘的是诗人回到祖国,直面现实之后的悲愤;第二句“我来了,因为我听见你叫我”,则追溯我作为一个海归回国的原因,是听到了祖国的召唤,立志报效国家;而第三句“我来了,不知道是一场空喜”,则进一步凸显内心的巨大失落,原来等待着诗人的,不过是空欢喜一场。因此,诗的前五句在重复中又有变化,表现出的是抒情主人公的情感在排比的重复中有个逐渐深入和加强的过程。
而接下来的第六句和第七句,诗人继续具体书写这种失落感。
我会见的是噩梦,哪里是你?
那是恐怖,是噩梦挂着悬崖,
《发现》这首诗的艺术特点之一是感情的真挚和炽烈,我们能感受到抒情主人公在壮怀激烈地直抒胸臆,但在“那是恐怖,是噩梦挂着悬崖”这一句中,诗人依旧运用了他擅长的意象性修辞,用“噩梦挂着悬崖”的想象性场景来形容诗人感受到的恐怖,也把诗人体验到的噩梦一般的感觉提升到恐怖的层级。
接下来再看第八句到第十句:
那不是你,那不是我的心爱!
我追问青天,逼迫八面的风, 我问,拳头擂着大地的赤胸,
这几句或许可以形容为闻一多的“天问”,就像屈原当年写的长诗《天问》一样,而追问青天,逼迫八面的风,也令人联想到前面的“鞭着时间的罡风,擎一把火”,同样是诗人壮美雄奇的想象力的体现。
但诗人追问的结果是什么呢?
总问不出消息;我哭着叫你,
呕出一颗心来,你在我心里!
最后一句中的“呕出一颗心来”,换个平庸的诗人可能会直接用“呕心沥血”这个成语,那就远不如“呕出一颗心来”这一表达更加具体、直接,甚至惨烈,同时也给人一种画面感。
上面我简单梳理了这首诗的语义脉络,接下来,我想从三个层面再深入解读一下。
首先,我想跟你聊的是,《发现》代表的是闻一多诗歌中的另一种美感风格。我们不妨与《死水》比较一下。如果说《死水》是诗人竭力克制内心的感情,而且以冷静甚至有点冷漠的调子表现出来,那么《发现》则是郁积在闻一多心底的火山痛快淋漓的喷发。所以说闻一多的诗歌有一冷一热两种风格。正如闻一多自己形容的那样:“我只觉得自己是座没有爆发的火山,火烧得我痛却始终没有能力炸开那禁锢我的地壳,放射出光和热来。”如果对这句话加以发挥,我们可以说,《死水》是座没有爆发的火山,而《发现》则是闻一多终于炸开了那禁锢他的地壳,一下子放射出光和热来,《发现》就是火山的激烈喷发。
其次,我想聊的是,《发现》这首诗也同样体现出闻一多戴着脚镣跳舞的美学主张和艺术追求。刚才我解释过什么是戴着脚镣跳舞,就是在束缚和规范中寻求自由的境界。这首《发现》尽管感情奔放,想象宏伟,仍然以整饬的格律体形式收束着闻一多的壮怀激烈。《发现》每行都十一个字,完全符合建筑美的主张,也使闻一多的奔驰的野马不至于脱缰,这就形成了我们前面说过的,闻一多特有的沉郁的美感风格。
但另一方面,这首诗却并不给人呆板之感,因为每句中间闻一多都用逗号或者分号断成了两小句或者三小句,比如第一句“我来了,我喊一声,迸着血泪”,就断成了三小句,一句之内再分成三个短句,就表达出诗人的急切、激烈的情绪。如果中间没有标点符号,每句都是十一个字的长句子,调子就会显得舒缓、悠长,与这首诗的壮怀激烈的情感不相符合。
最后,我想与你谈谈这首诗中的爱国主义情怀。
闻一多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对祖国充满了强烈的相思和怀念,这种相思也化为诗集《红烛》中对祖国的泣血般的讴歌。而当诗人回到祖国之后,在异国他乡时对祖国的审美化想象就彻底破灭了,现实中祖国不过是一沟绝望的死水。而“死水”的意象既构成了闻一多对旧中国现实的总体感受,也是一个总体性象征。诗人面临的是巨大的失落感,这就是《发现》开头两句所表达的强烈的激愤。出版于1928年的诗集《死水》中的大部分诗篇都反映出这种现实和理想的巨大反差,但这种“迸着血泪”的激愤更衬托出诗人对祖国的深沉的爱恋,是爱国主义感情的既真实又炽烈的抒发;而恰恰在这种感情的喷发中,我们更加深切地体会到了闻一多爱国主义的热情。因此,朱自清有个著名的评价,说闻一多“是个爱国诗人,而且几乎可以说是唯一的爱国诗人”。这个说法当然有些夸大,因为现代史上的进步诗人没有不爱国的。但也体现出朱自清对闻一多的爱国情怀是多么的印象深刻,而《发现》就是闻一多爱国激情的淋漓尽致的表达。
这就是闻一多对祖国的大爱。我们说只有一个闻一多,也包括这种爱国情怀的表达方式;这种表达方式,在中国现代诗歌史上也同样是独一无二的。
闻一多的诗我就为你讲到这里。
下面,你会听到钱理群老师为你朗读闻一多的《发现》。
我是吴晓东,明天我会和你一起读萧红的《呼兰河传》。《钱理群·吴晓东 中国现代文学经典选讲》,明天见。
今天和大家分享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经典篇目。
我们现在读闻一多的《发现》,这是一首很特别的现代诗,闻一多当时从美国留学回来写的,他在美国学习西方文化,又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民族的压迫、文化的压迫,所以他渴望回国,他满怀热情地回到祖国,又陷入了对国家现状的极度的失望。这是两种感情,跟现在的很多人也接近,然后他就写了这首诗,把自己的感情都爆发在诗里。
《发现》闻一多
我来了,我喊一声,迸着血泪, “这不是我的中华,不对,不对!” 我来了,因为我听见你叫我 ; 鞭着时间的罡风,擎一把火, 我来了,不知道是一场空喜。 我会见的是噩梦,那里是你? 那是恐怖,是噩梦挂着悬崖, 那不是你,那不是我的心爱! 我追问青天,逼迫八面的风, 我问,拳头擂着大地的赤胸。 总问不出消息;我哭着叫你, 呕出一颗心来,你在我心里!
其实这首诗可以和郭沫若的《天狗》对读,都是“我来了”“我要并吞一切”“我要创造一切”,是大动荡的年代,都处在东西方这种文化当中的一种大失望——我来了,但是不对、不对……他们的写法可以对比,因为这两个诗人是有接近性的,都是迸发式的,把自己的感情郁积了很久,然后一下就迸出来了。